采取派遣用工這種用人模式的好處,具體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1、可以降低招工費用。用人單位采用派遣用人方式,不需要制定招工方案和計劃,也不需要發布招工廣告,只要把需要用人的數量、工種、技能和基本條件等提供給勞務公司,所有招用事宜均由勞務公司辦理,用人單位不需支付場地租用費、人力費、廣告費等費用。
2、可以降低員工使用和管理成本。員工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員工檔案、勞動合同管理、技能培訓、技能鑒定、社會保險、生老病死處理等一系列工作。采取用勞務派遣型用人方式,就可使用人單位從繁雜的勞動保障事務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搞好生產經營;企業在人力資源成本核算上只體現單一的勞務費支出,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
3、用人方式比較靈活。用人單位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要求派遣公司增減派員,有利于增強用人的靈活性,同時也可解決有些企業改制后因人員編制限制造成用人難的一個出路;
4、規避了承擔勞動爭議的責任。由于用人單位是用人主體,與勞務派遣員工之間不存在勞動法律關系,因此,一旦發生爭議,被申訴對象是派遣公司而不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只有在必要時才作為第三人的身份參加仲裁活動,這就規避了用人單位承擔勞動爭議的責任;
5、有利于用人單位后備員工的篩選。從派遣員工中選招單位后備員工,比從社會上招聘,更方便、更直接、更能準確招聘到優秀人員;
6、勞務派遣型用人比較規范、合法。用人單位、派遣公司、派遣員工三方的權利義務比較明確,有利于各方合法權益的保護。